紅網邵陽4月15日訊(通訊員 張麗 曠林傑)利用一把借來的仿真槍,兩天之內在同一家賓館三次實施強姦行為,其中兩次既遂。4月14日,湖南邵陽市大祥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譚某提起公訴。
  2013年12月1日凌晨,譚某在馬路上溜達時看到單身女子蔡某,當即產生了強姦的念頭。於是尾隨蔡某進入邵陽市某賓館並一同進了電梯。在電梯里突然從身後用左手抱住蔡某,並用一把仿真槍指著對方的太陽穴,脅持蔡某出了電梯來到五樓的過道里。譚某提出想跟對方發生性關係,蔡某求他不要傷害自己,自己只是到賓館來找人並沒有開房間。於是,譚某便要挾對方在樓梯口實施了強姦行為。兩三分鐘後,感覺有人來了,譚某便停止了侵犯。為防止蔡某報警,搶走了她的手機。
  當天晚上20時許,色心不死的譚某又來到同一家賓館尋找強姦目標。他來到709房間門口,從門縫裡看見女子謝某穿著睡褲,便假裝找人敲開房門,進入後見房間里只有謝某一人,便用槍指著對方,見對方沒有反抗,便上前實施了強姦,完事後竟大膽地睡在這間房裡。
  第二天早上6時多,譚某從房間出來下到賓館6樓時,看到服務員羅某獨自一人在606房間里打掃衛生,便又上前以同樣的手法逼對方就範。此時羅某放在床頭的對講機響了,譚某才停止了犯罪行為,奪門而逃。2013年12月7日,譚某與朋友在邵陽市火車南站某賓館吸食毒品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官認為,譚某雖然用的是仿真手槍,但是給被害人造成極大的心理恐慌,且連續作案,極具社會危害性,遂對其作出起訴決定。同時提醒廣大女性,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外出或外宿最好結伴同行,儘量避免深夜外出。  (原標題:在賓館用仿真槍脅迫女子 淫賊兩天內連犯三案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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