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江溫州,調音師正在調試高音炮。圖/CFP
  溫州以噪制噪廣場每天至少巡邏30次

  官方稱廣場舞噪音在全國各地均是難題,此前曾簽訂公約一周便失效
  新京報訊 (記者李丹丹 實習生範小潔)近期,廣場舞飽受非議,一些人因在公共場合大放音響與附近居民形成矛盾。近日,溫州新國光大廈業主自費26萬購買高音炮與廣場舞大媽的高分貝音樂對抗事件告一段落,前日該高音炮已被拆除。
  昨日,新國光物業管理委員會主任吳建聰說,小區居民與廣場舞者的矛盾已經出現了五六年。廣場舞也從最初的每天早上一小時健身演變成“從早跳到晚”,住戶中有人做海鮮生意,夜裡經營,凌晨五點才回來睡。剛睡下,六點多跳舞的人就來放音樂了。住戶和廣場舞成員的矛盾逐漸升級,並曾發生過多次衝突與摩擦。
  在溫州市,此前也進行過解決問題的探索。今年1月下旬,由溫州市政府牽頭各方簽訂了《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公約”從場地、時長、時段、音量等方面對廣場文化活動進行了限制。
  溫州市鹿城區宣傳部文化科科長柯胡斌介紹,由於公約本身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很“脆弱”。“任何一方毀約,並不能制約。”此外,法律缺少相關細化的規定,執法者無法可依。加之“因取證之後成本比較高、程序繁瑣、懲處力度較弱”等一系列原因,在對廣場舞噪音的治理上,對於全國各地都是一個難題。
  作為補救,昨日鹿城宣傳部工作人員李女士表示,公安等部門將聯合在廣場舞噪音重點區域展開巡察,從早上6點半到晚上9點半,每隔20分鐘或半個小時巡邏一次。
  而同時,溫州也在舉辦著“廣場舞大賽”。據《溫州日報》去年報道,當地相關部門曾聯合主辦溫州市首屆老年廣場舞大賽,比賽將歷時一年,到今年下半年進行決賽。昨日,多位溫州廣場舞的參與者均表示為此而加緊訓練。
  ■ 對話
  業主:噪音沒了就把高音炮送人
  對話對象:新國光物業管理委員會主任吳建聰
  新京報:當地廣場舞噪音的問題有多長時間了?
  吳建聰:有幾年了,而且是長時間噪音干擾。我們並不是反對廣場舞,也不呼籲禁止,只是國家有標準的要執行,我們住戶正常休息的權利應該被保障。
  新京報:什麼時候買的高音炮?你們怎麼分擔?
  吳建聰:去年10月份買的,但買過來後就放著沒動。之前有個別受影響較大的住戶提出用高音炮對付廣場舞音樂這個想法,買設備也是他們牽頭去做。業委會不支持也不反對。設備錢是牽頭業主先墊付的,共花多少錢,怎樣分擔,現在還沒結算。
  新京報:有報道說,這個機器花費了20多萬。
  吳建聰:這個東西確實是個好東西,調試時我也聽到了。至於錄音里關於法律法規的宣傳內容,我們普通話不好,所以還找專人去錄製,這就花了3000塊錢呢。
  新京報:當地政府為讓你們拆除高音炮,做了哪些工作?
  吳建聰:政府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希望大家相信政府,政府會處理。作為公民,我們希望相關執法部門有作為,希望政府重視,讓大家放心。我們相信政府,相信他們會協調好,也會通過相關執法部門,去做這事。雙方都協調好了,大家都沒意見,這才是目的。
  新京報:高音炮被拆除了,接下來怎麼用?
  吳建聰:這個音箱接下來如果用不上,那才是最好的情況。買這東西,我們業委會也很無奈,這不是好辦法。有人建議如果政府治理好了,我們可以把這套設施贈送給有需要的部門,反正我們也沒什麼用,業委會可以把錢補償給業主。
  新京報:浙江省委領導批評當地不作為,你怎麼看?
  吳建聰:不太清楚,我作為主任只是兼職,對這事沒關註。不過,政府確實應該真正落實,採取一些操作性的措施,比如把音量控制在法定範圍以內。
  新京報:近期當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手段,你認為能不能解決問題?
  吳建聰:昨天(4月2日),廣場和業主、社會監督員、相關政府部門,都坐下來協商這事,包括明確通過哪些手段、改進哪些設施、區域如何劃分和怎樣加強執法力度等。如果管理落實到位,我相信廣場舞噪音問題能解決。
  新京報:此次事件你最大的感觸是什麼?
  吳建聰:廣場舞噪音,我們勸阻過,溝通過,也投訴過,但最後得不到處理。法律不完善不健全,執法部門也沒有明確說法,相關部門操作起來也比較難。但困難再大,政府也應該想辦法,解決實質性問題。老是不解決的話,政府的成本也更高。這次區里市裡重視了,是個好事情。
  廣場舞者:不讓老人跳舞怎麼行?
  對話對象:鹿城區健身舞協會主席潘永釵(平時在松台廣場跳舞)
  新京報:松台廣場平時有多少人跳舞?
  潘永釵:人非常多,包括廣場舞隊、唱歌隊、交誼舞隊和健美操等,大約有20個隊,早上有打拳的,下午有唱歌的,晚上有跳舞的。廣場跳舞的隊伍有6個組,總共500多人,我所在的組就有230多人,叫“健康樂園”,是1988年從上海過來的,有27年了。
  新京報:以前因為噪音問題和業主出現過摩擦嗎?有溝通嗎?
  潘永釵:廣場隊伍和小區居民一直有摩擦。我聽說,唱歌隊曾經因為噪音還和業主打起來了。最近跳交誼舞的越來越多,交誼舞音樂的音量比較大,而且是向上擴散,導致高層的業主受不了。我們跳舞的時候,很多業主會過來說聲音太大了,我們就會立刻調小點。
  新京報:今年1月份,你們和區相關部門簽訂了《鹿城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公約》簽訂後,有人過來監督過嗎?
  潘永釵:政府工作人員專門過來檢查過,他們會拿分貝儀過來測一下,一看我們低於80分貝就沒事了。可也就是在《公約》簽訂後一周這樣做過,之後也就再沒人來了。現在這事出來後,這幾天又有戴著徽章的工作人員來檢查,天天來。
  新京報:現在業主們已拆除了高音炮,你們怎麼進一步解決和業主的矛盾?
  潘永釵:4月2日下午,我們和業主們談判,業主們認識到不能“以噪制噪”,並且也向我們道歉了。我們也控制了跳廣場舞的時間和音量,時間是早上7點至晚上9點中的一個半至兩小時,音量控制在85分貝以下。畢竟松台廣場是活動區,不讓老年人跳舞怎麼能行呢?
  新京報:你認為以後廣場舞朋友們的噪音能控制多久?
  潘永釵:我們這邊主要是人太多,不過我們跳舞的還好,倒是唱歌的、跳交誼舞的,大家都要一起遵守,以後大家要多監督,我們以後也會儘量控制好的。
  官方:一家治不了噪音就多部門合作
  對話對象:溫州市鹿城區宣傳部文化科科長柯胡斌
  新京報:溫州市曾在1月出台了廣場舞噪音的文明公約,堅持了多久?
  柯胡斌:我們曾通過簽訂文明公約,讓民間就控制噪音達成口頭上一致。政府再通過宣傳形成文明守約的氛圍。
  這個公約出來後,大家都很關註,這是以前沒有的。我們當時想說不定能走出來一條好路子來。最初整治效果也比較明顯。民間有了意識,也有了標準和方向。
  但是公約的效力很弱,持續時間很短。兩個月下來,我們發現預想和實際有了距離。公約還是比較脆弱,一旦一方違約,並沒有硬性法規去懲罰。
  我們在後續跟進中慢了一點。在解決廣場舞噪音的過程中,業主和跳舞的都有一些過激行為,個別人有一些挑釁行為。
  新京報:近期整治行動準備堅持多久?
  柯胡斌:這次整治持續時間要看成效,再決定時間長短。
  我們打算對重點區域、對大公園,如松台廣場和馬鞍石公園設立警務室,對違約擾民的以及不文明的現象,一旦有人舉報,幾分鐘就可以到現場處理。我們將再建立一個查處監察系統,對不文明情況,號召群眾曝光,再對此查處。
  新京報:在廣場舞噪音防治執法中有哪些難點?
  柯胡斌:在全國,廣場舞噪音擾民都是一個管理難題。截至目前,全國還沒有一例因廣場舞噪音擾民查處立案的先例。
  我們分析研究案例後認為,現有法律法規對治理廣場舞噪音難操作。一些職能部門比如公安、環保、城管如何及時查處妥善解決,都比較難。比如公安部門對此有定性但沒定量;對環保部門,噪音取證程序難操作,對室外開放式的噪音界定比較難。比如一個廣場上有那麼多團隊,哪個團體超標?
  新京報:執法中出現舞隊“打游擊”情況怎麼辦?
  柯胡斌:取證很困難。我們的執法人員到後,有些團體就把聲音關小了。我們一走,人家就把聲音放大了。所以我們希望借助民間力量,發動大家群策群力,看看該出台什麼東西。我們也廣發英雄帖,呼籲大家建言獻策。這兩天我們已收到全國近一百條的好建議。我們有信心能解決這個問題,辦法總比問題多。
  新京報:有什麼執法建議或意見?
  柯胡斌:從法律角度看,比較難操作。因此我們的想法是,一定要整合。一家做不了,就多個部門合作。
  此外,行政上執行比較難,是因為取證之後成本比較高,而且程序繁瑣,懲處力度比較弱。因此,在執法手段之外,我們想通過曝光,來加強廣場舞團隊的違規成本。
  宣傳引導也非常重要。如果整個輿論中,大家都文明守約,個別被曝光的會很難為情;如果大部分人不守規矩,一小部分人好,那麼這一小部分人也可能會被同化。
  本版稿件/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 實習生 範小潔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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